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6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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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20:30
摘要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来去自由的原则。受助人向救助管理站自愿求助,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管理站给予登记救助。受助人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离站放弃救助,但必须告知救助管理站。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09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来去自由的原则。受助人向救助管理站自愿求助,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管理站给予登记救助。受助人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离站放弃救助,但必须告知救助管理站。【摘要】您好~我是百度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我需要一点时间编辑答案,稍等一下下哦。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来去自由的原则。受助人向救助管理站自愿求助,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管理站给予登记救助。受助人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离站放弃救助,但必须告知救助管理站。救助对象须符合四个条件:一是自身无力解决住宿;二是无亲友可以投靠;三是没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四是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以乞讨为生财手段或好逸恶劳者不属于救助范围。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对流浪乞讨人员从强制性收容遣送改为关爱性的救助管理,保障其生活权益,从而使我国每个公民都有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