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怎么理解?就是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那条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4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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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6:38
你的表述还是不太清晰,我先指出一个问题,若发现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而终结破产程序是发生在破产宣告前,那么,*只出具终结裁定,而不出具破产宣告的裁定的。
接下来我想讲的是,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在破产程序中是随时从破产财产中清偿的,随时发生及时清偿,无所谓等待宣告破产的裁定。
对于43条你可以这样理解,把破产费用理解为一级债务,公益债务为二级债务。只有当一级债务能全额清偿时,才清理二级债务。当任意一级债务不能全额清偿时,中止下级对债务的清偿,同时按比例清偿本级债务。最后么,破产费用无法全额清偿时,管理人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6:38
是的,理解正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6:39
你的理解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