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6 12:5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9:32
你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申请复议,也可以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请求人民*进行法律监督。
附: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9:33
申请复议。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9:33
立案后又收到撤销立案决定书,不服的话,那么可以向它的上一级机关进行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9:34
立案后如果收到撒销立案决定书不服的话,可以上*进行申诉的,或者直接到中级人民*也是可以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9:35
请问立案后又受到撤销立案决定书,不服该怎么办?可以向撤销立案决定书的机构再次申请,抗诉,要求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