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6 16:18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7-25 15:33
在婚姻法当中并没有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并且符合我国结婚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在1994年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在该条例施行之前,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因此,我国现行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事实婚姻不具备婚姻的效力。
符合结婚实质性条件的男女,以终生共同生活为目的,应该补办结婚登记以确立夫妻关系。否则,双方共同生活的行为,将被视为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8-25 16:37
在婚姻法当中并没有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并且符合我国结婚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在1994年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在该条例施行之前,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因此,我国现行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事实婚姻不具备婚姻的效力。
符合结婚实质性条件的男女,以终生共同生活为目的,应该补办结婚登记以确立夫妻关系。否则,双方共同生活的行为,将被视为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17:25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的司法解释,事实婚姻是存在的。虽然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并不意味着法律将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广义是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客观地说,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没有结婚登记和结婚证。狭义上讲,是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