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11 08:5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6 21:57
法律分析:不同快递公司投诉方式不同,如果联系快递公司无果,可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进行投诉,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电话为“12305”。
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七条 国家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本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四)发现违禁品进行登记保存,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对重大违法行为,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停业整顿,直至取消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