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16 20:17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08:41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08:41
官方还未公布2012年度(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的缴费基数调整*,一般是6月份公布。追问2011年度的基数是多少呢?追答《关于2011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沪公积金管委会〔2011〕3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30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2011年度(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各单位应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11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09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0年月平均工资。
2011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1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1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0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四、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63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806元。
为保障低收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确定为15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08:42
6月份前最低基数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