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16 04:3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3:47
摘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对纳税人自建、委托施工及开发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由纳税人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是否全额缴款都不能作为判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依据。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08耕地占用税风险指标概述是什么意思您好, 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和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根据税收属性分类,耕地占用税属于行为税,也就是对单位和个人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和其他农用地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交税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税收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生活中税收的种类分为很多,例如土地使用税就是其中一种。土地属于国有资源,我们每个人只有使用前并无占有权,在使用土地时,我们应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对纳税人自建、委托施工及开发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由纳税人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是否全额缴款都不能作为判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