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2:4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3:44
关在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视的,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可以探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
关在看守所里的未决犯可以写信,但信件的内容全部要经过管他的干警检查,所以不能提及他案情上的问题就能寄到他手里。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一般来说,周六周日不是探视时间。
探视程序:
(1)在押人员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出示以下证件: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2)在押人员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在押人员。在押人员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在押人员回家探视。
(3)在押人员近亲属给在押人员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4)人民*已经决定公诉的案件,在押人员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 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机关或者*机关的主管局、*批准。
探视的应当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押解和监视,并不得在所外过夜。
第三十八条 看守所对人犯发收的信件,未受办案机关委托检查的,一律交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 受人犯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指定辩护人,在人犯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人犯会见、通信。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