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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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8 15:18
疫情防控期间为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失业的参保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参照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95%执行。
每个地方条件和标准不一样,以深圳为例,其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从2020年3月至12月,失去工作的人员,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失业救济:(1)在我市按月缴纳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的失业人员;(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包括在我市缴费未满一年或者缴费满一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8 15:18
1、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受疫情影响失业的参保人员;2、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的困难人员。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