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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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1:27
法律分析:车辆购置税优惠*包含: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由*规定予以免税或减税的其他情形: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对农用三轮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第九条 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