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纪念日主题演讲比赛主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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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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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0 12: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讲座主持词
海南电大*部*:吴冠玉
2009年10月27日
各位学员:
根据**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下基层、*制、促发展、保平安”的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增强高校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要求,今天我校专门请朱绵茂教授到琼中,为新学员讲讲《民族区域自治法》。
琼中地处五指山腹地,是我省中部的黎族苗族自治县,在全县20万人人口中,黎族占46%,苗族占6.1%。在坐的50名学员中,四十多名是黎族苗族的“村官”。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结合我国国情而制定的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是被实践充分证明完全适合我国国情的具有巨大优势和强大生命力的*制度。学习、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对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与进步,增强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朱绵茂教授现任职务为海南*职业学院*委员、副院长。他是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理学博士后、教授、海南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律师。系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全国*院校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省“讲师团”主讲教师等。
下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请朱教授做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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