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伪造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如何处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05 15:19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02:32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且要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对于生产经营单位来说,需要做特种作业的必须其人员拥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这是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负责,同时也是为他人的安全负责,而伪造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属于违反法律规定,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在发现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或者以其他途径移送的违法案件等),必须予以审查。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
法律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煤矿企业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依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