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03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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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11:43
一、招录范围
2020年度选调生职位。省直、市直单位和副省级城市的区直单位:面向国内部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附件2的第一、二类高校);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直单位和乡镇(含街道,下同):面向国内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我省部分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附件2的第一、二、三、四类高校)。
急需紧缺专业职位。面向国内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我省部分高校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以及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附件2的第一、二、三、四类高校)。
定向港澳选拔职位。面向内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2020年应届优秀港澳学生。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以及网络学院、*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调(招录)的范围。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2020年度选调生职位。资格条件:①有正确的*立场和*态度,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②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③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4年11月9日后出生)、硕士27周岁以下(1991年11月9日后出生)、博士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9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岁;④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或者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市、县、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不得报考其任职地的选调职位;省直、市直、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不得报考其任职单位(系统)的选调职位。
(二)急需紧缺专业职位。资格条件:①具有良好的*素质和正确的*立场、*态度;②工作表现优秀或在校成绩优良,发展潜质较好,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③符合职位所需的专业要求;④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9日后出生),2020年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9日后出生),报考市以下人民*职位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9日后出生)。
(三)定向港澳选拔职位。资格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港澳居民;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③维护祖国的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在校成绩优良;④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9日后出生),2020年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9日后出生)。
2020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急需紧缺专业、定向港澳选拔职位的2020年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时间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2019年11月8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毕业生面试前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