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04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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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1 12:10
法律分析:军人家属随军*建立于1963年,于1991年作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的意见》 明显放宽军属随军*,具体如下:
(一)是将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或服役满15年统一调整为正连职;
(二)是取消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
(三)是取消在特殊岗位工作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
(四)是将驻京城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统一调整为副营职;
(五)是将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士官的家属随军条件由*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