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1:3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18:34
每次提到人贩子判死刑时就会有一票人跳出来说,这样容易使人贩子铤而走险杀人灭口!这他喵的脑回路是有多清新才能说出这话来?铤而走险非得为了死刑么?每年因为孩子吵闹人贩子怕被发现伤害杀死的孩子有多少?
每年被拐卖的儿童有多少能找回来?当人贩子走上这条路时他们已经在铤而走险了,而且这个所谓的“险”还不那么大!你说这怎么能让他们不心存侥幸,卖上十几个孩子就发家致富了,哪怕被抓也能保住命,最多家人生活回到从前,在监狱好好表现还能提前几年出来……法律震慑犯罪分子的意义何在?怎么都是没损失,搞好了能翻身农奴把歌唱!
所以说,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必须死刑,这是震慑犯罪分子的第一步!单单死刑时不够的,犯罪分子的父*女必须记录在册,考研考公务员贷款之类的无条件对他们关上大门!别说他们无辜,我就不信他们一点都不知情!就算他们不知情他们也享受了受害者的血馒头,怎么就能心安理得?人贩子也是人,拐卖人口无非是为了钱。这钱无非是用在自己和家人身上,所以他们不能被认为无辜!
至于说人贩子知道必死不利于被拐卖儿童的拯救这一点,人贩子被抓以后能记得他们的孩子卖给谁么?况且时间跨度那么大,有多少孩子能找到?恐怕在被拐卖的孩子中这只能是极少数的幸运儿!你以为人贩子还有工会,互相熟识么?
综上所述,我个人认为,人贩子必须用最严厉的刑罚处理!这可能不利于已经被拐卖的人的拯救。但这能从根源上降低人贩子的心理预期从而减少人贩子的出现!或者说这抬高了人贩子这一“职业”的准入门槛!
法律到底是惩罚罪恶重要还是震慑预防犯罪重要?我个人认为还是震慑和预防重要!哪怕惩处了罪恶,受害人的痛苦已经无法挽回,那惩处的意义还有多大呢?从根本上预防和震慑才能有效减少受害人的出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18:34
拐卖儿童一直是许多家长深恶痛绝的,有许多的家庭由于孩子被拐卖整个家都散了,对于做父母的来说,孩子是心头肉,是家里唯一的希望;突然自己的孩子被拐卖,那父母肯定痛不欲生。杜绝拐卖儿童这种事,只能让家长看好自己孩子,不让孩子独自行走,另一方面国家要严厉打击这种犯罪团伙,让犯罪团伙不能有机可乘。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18:34
首先国家应该加大力度惩罚作案人员和宣传关于拐卖儿童的活动,让每一个人都重视起来。其次父母长辈很重要,要看好孩子,不要留小孩一个人在家,更不要让宝宝去给陌生人开门。带宝宝出去要看好宝宝,确保宝宝不离开视线,人多的地方一点要抓好孩子的手,避免走丢。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18:35
这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我们应当加大宣传,加强法治,人人都要重视这个问题,举报就会有奖励,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18:36
一方面加大对拐卖儿童罪犯的打击;一方面提高家长和儿童的防骗意识,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加强孩子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