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3 04:40
共2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23 09:02
低保证应到你所在的乡镇、街道去领取。
低保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期间或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低保办理流程:
1、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2、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家庭进行实际调查,查看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3、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4、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申请表填写,报给区民政局审批;
5、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然后方能领取低保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9-23 06:10
法律分析:在县级民政部门领取,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