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2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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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22:31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5-15伤残军人是否同时享受工伤*和伤残军人福利待遇"不是“伤残军人条例”,而是《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三条:\"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这句话意思是残疾军人退役安置或者自谋职业到单位工作期间,只要旧伤复发病假的,法定依据其单位工伤者的待遇优待:即不予扣除工资、奖金、福利的待遇;事实上在我们大部分残疾军人在职期间,只要病假的就是这个待遇。\至于医疗保险的,也是和单位工伤者一样,报销医保划账以外的自费费用。如果你是在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的六级以上残疾军人,那么不要讲有单位、有退休,就是无业、农村的也是全部(含医保自付部分、挂号费等)医保划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