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规定医疗侵权的归责原则是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0 17:3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20 21:54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二十六条,分为适用范围、当事人主体资格的确定、举证责任、鉴定程序、责任承担、附则等六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患者以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为由请求医疗机构,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的案件,适用本解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1 15:21
医疗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1、过错原则。2、过错推定原则。3、无过错责任。对此,司法解释规定,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活动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应予准许。
【
法律分析】
一直以来,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法律责任中的重要问题,在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须存在医疗过错,且因为该过错导致了患者医疗损害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这是实施以后在医疗损害诉讼案件中,医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在以上三种情况下,患者不需证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只要证明医方存在上述情况,*就应推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 在医疗行为中,只要医疗机构使用了不合格的医疗产品致使患者人身受到损害,无论其医疗行为是否有医疗过错,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明确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举证责任 。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