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19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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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04:28
法律分析:“宏观经济*”是指国家或*有意识有计划地运用一定的*工具,调节控制宏观经济的运行,以达到一定的*目标。宏观*是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责,所谓公共财政,指的是为弥补市场失效、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分配行为或其它形式的经济行为。宏观经济**的根本转轨尚未完全实现,计划经济的影响仍然强烈存在,这不能不说是包括财政*在内的宏观经济*未能实现预期效果的关键原因所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
(二)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三)按照规定审批、监督管理金融机构;
(四)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五)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
(六)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七)经理国库;
(八)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十)作为国家的*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十一)*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可以依照本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批准后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就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备案。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提出有关货币*情况和金融监督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
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在*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各级*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