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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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10-14 16:06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百分之十四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二的部分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二点五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软件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经过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动漫企业、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百分之八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9 16:16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