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自然状态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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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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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8 09:08
霍布斯是继培根之后的一位英国哲学家。他有这样一个观点,在 一切*还不存在的自然状态下,有的只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
争”,人对人都像狼一样,而武力和欺诈是在这种状态下的两大美德。 可是我们会问,人真有他说得那样恐怖吗?
霍布斯解释说,在一切人性中,以“自保”(保全自己)的冲动最为根本。人天生都是以自我为中心,都想得到自己所要的,而避开自己
所厌恶的。人性中一切其他因素,都可以根据人的*/厌恶得到说 明。比如,符合自己*的,人们就称之为“好”的,人们所厌恶的,就
称之为“坏”的。那么,如果张三喜欢吃萝卜讨厌吃白菜,因此认为萝 卜是好的,白菜是坏的,而李四恰恰相反,喜欢吃白菜,却讨厌吃萝卜, 那么萝卜和白菜,哪个好,哪个坏?霍布斯认为,“好”和“坏”本来就
是按人的*来定义的,好恶各不相同的人,关于好坏的观点根本无 法调和——除非他们的喜好又变得一致了。但是,如果张三李四都喜 欢吃萝卜,却只有一个萝卜,那怎么办呢?霍布斯说,那就必须依靠两
人的
竞争
来解决问题了。而在没有*力量干预的情况下,每个人天 生都对一切东西——包括别人的生命——拥有平等的权利,于是人人 都想方设法地满足自己最大限度的*,同时希望获得尽可能多的支
配旁人的权力。这难道不正是一场“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吗?而 因为谁的力量大、心眼多,谁就能占有更多的好东西,武力和欺诈在这 种情况下也就成为最高的美德了。
可是,我们也许会问,人自然都想满足自己,但也应该取之有道, 不做坏事啊!但按霍布斯的理论,趋利避害,自我保全,这就是最根本
的道理,就是最根本的“好”;“利人损己”,才是真正的坏事呢。但霍
布斯接着又指出了事情的另一面:虽然好利争强是人的天性,但假如 每个人都毫无顾忌地巧取豪夺,那么整个世界就会变得特别险恶,最
终每个人的利益都会遭到极大的损害。所以,人的理性在这时发挥了 作用。人们决定签订一份契约,每个人都放弃一部分自己的权利,以 和平的方式来解决争端,但霍布斯认为,这样的契约只是个人之间签
订的,还不能保证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理性的最佳方案是所有个 人把自己的一切权利都交给国家来管理,这样就可以保证所有人的利 益最大化了。这样,国家就集中了一切权利,霍布斯将之比喻为“利维
坦”,也就是传说中一头巨大而残忍的海中巨兽,而每个人只是这头巨 兽的一个细胞而已。霍布斯认为,这样就可以避免“一切人对一切人
的战争”了。
霍布斯的这种集权*观点自然招来很多哲学家的反对。我们 现在需要自己独立地思考一下:霍布斯关于“人的自然状态”的描述符 合实际吗?他的解决方法又有没有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