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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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2 04:27
说起高利贷,相信大家一点都不陌生,因为中国有很多案例就是高利贷导致的,例如某人欠下高利贷还不起钱跑路,*其家人还钱,结果导致家人自杀等等的案例数不胜数,那高利贷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机构,什么叫做高利贷,欠款的人跑路的话他们会采取什么方式去收回账款?先来看看对于高利贷的定义: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从上可见,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高利贷也叫地下钱庄,这些人现在被叫做“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是不用任何抵押的,但是需要立字为据。一般高利贷的特点是索取高额利息的贷款,早在原始社会末期就开始存在有这种形式了。但是对于高利贷的界定,其实法学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认为只要超过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就可以认定是高利贷,而有的人认为高利贷利率可以超过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但是不能高于一个最高*,如果超过这个*,就属于高利贷的范畴;另外一个观点认为,高利贷应该有一个界定,这个界定不能简单地以国家规定贷款利率,应该根据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民间借贷的指导利率,超过这个利率,则会被认定为高利贷。
放高利贷花样有很多,比如我们谈到过的“影子银行”。在银根收紧的当下,一些高利贷机构敏锐地嗅到了潜在的市场机会,这些民间借贷机构抓住这个机会,和银行信贷部门、相关公司“合作”,做起了金融“掮客”的生意。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之后,除了正常的贷款利息,还需要一次性另外支付给借贷公司大笔服务费。
催收一般分为正常催收和暴力催收,一般催收和银行催收差不多,就是找人联系你,或者你的家人,然后堵门让你归还欠款,否则每天都将增加一个非常高的离谱的费用,如果不归还,一般银行催收会转入律师事务所或者*起诉,然后*会将不还的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火车,飞机等,同时银行也定期查询该名单,冻结信用卡或者*高消费等,现在*还会强力执行,扣划你的财产,拍卖你的住房(有可能唯一住房也不能幸免)等。但刚才说了,高利贷的利息见不得光,手段也比较卑劣,所以,他们的目的就是从你身上榨取更多价值,因此会进入暴力催收这个情况,而暴力催收通常会游走于法律边缘,比较极端化,电话或者当面威胁你或者你的家人,而很多手机APP(没有歧视的意思,很多APP定的手续费非常高,虽然不是定为利息,但是却完成非常高的负担,但一般这类的平台金额都不大,很容易还,也很容易周转,让你复借,其实都能还就是挣些这个钱,而这类我要说的主要是恶意不还的)会后台手机你手机联系人资料,频繁拨打或者*扰性拨打电话等要找到当事人,同时因为现在互联*息泄露或更深层次原因,很多不还的人,或者还不起的人会被特殊手段定位,花钱可以买到信息,也会被找到,进而当年暴力催收,除了电话恐吓就当面恐吓,甚至引发殴打,欺凌等本身已经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社会上发生的这类情况屡见不鲜,甚至殴打引发的互相报复事件)目的还是让你想尽办法榨*身上的每一点利益。最后甚至威胁绑架或者直接实施绑架*人身自由。
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年利率超过百分之十几的借贷就是高利贷,在那些国家,放高利贷是一种犯罪行为。高利贷对经济的贡献,可以说是弊大大大于利,我国经济的巨大发展,绝不是靠高利贷的贡献。高利贷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的稳定,加剧的*二极分化。有人说借高利贷是双方自愿,但吸毒大多也是双方自愿的。对高利贷,国家应该在法律层面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