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了没过户房主又把房子抵押了触犯邢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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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8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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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13:34
房主已经卖给了别人,暂时没有过户,房主又把房子抵押给了别人,这不是一房二卖吗?在这种情况下房主有欺骗买者的行为。
买卖房屋。
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卖二手房注意事项是很多人都会意识到的问题,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还是会错过很多细节,如果错过了就是一大把钞票。二手房交易时,卖方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方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和买新房完全不一样,新房主要和开发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东……中间各种环节都需要我们注意,最怕的就是吃亏,但偏偏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多,一不小心就会掉坑里。总的来说,买方有8点注意事项。
1、查明真实情况
(1)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30元的费用。
(2) 可以交给中介全权负责,合同注明:如果房产证并非真实,中介付全部责任。
(3)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1)房产证、土地证是否齐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否在租,贷款额多少;我国包括大部分地区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数额做具体数据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
(2)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 -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
6、确定交房时间、付款方式、时间,缺一不可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
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 ,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
7、户口问题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8、当心维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
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 ,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13:34
房子卖了没过户房主又把房子抵押了触犯邢法吗?
你把房子卖了给我抵债吧,我说你的房子呢?他说我的得住啊
生活中,朋友要是跟你张口借钱或者是帮什么忙,你会不帮吗?很多人都会出于对朋友的信任,能帮一把就帮一把,但是似乎这样的慷慨解囊有时候并不会得到朋友的感谢,反而变本加厉,或者是提出更加过分的要求。
你有没有遇到过脸皮特厚的人?来看看网友们的分享,看看他们的真实案例。


网友A:把你的房子卖了给我抵债吧!~你的房子呢?~我的房子要住啊!这是什么*操作?
老公的大哥就跟我说把你的驾照给我扣12分吧,他的驾照扣12分就废了,我就想说,你妈养你怎么这么聪明啊?


网友B:开玩笑也要开什么玩笑,有些人开的玩笑就是试探。我有个朋友确实玩得好!她要我把房子抵押给她贷款,她去投资,她自己有两套房子没抵押,我说这个东西我做不了主,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
网友C:以前上班的时候一个同事也是才认识两天就问我借一千块,我说没有身上就200多块,结果人家直接说那借200我借给她之后就当不认识我
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条规定保护了拥有者的权利,这也是保障了社会民生安定的重要的一点。一旦有人触犯了这条规定,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审判。也许正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法律的规定是为了让人与人更好的相处,是为了减少矛盾跟伤害而制定的条例。它有效了保护了弱者以及所有人的利益不受到侵害,这是人人平等的体现形式。现在生活中最重要的财产莫过于房产、车子、土地、贵重的物品。这些物品都是可以用来抵押变成金钱的。金钱可以用来购买绝大多数的商品,在这个社会可不能少了它。
最贵重的财产莫过于房子,房子给我们的意义那是不同的体现。房子是家的港湾、童年快乐的记忆。房子从古至今也是贵重的私人财产,有房才有家,没房子那叫流落街头。古代的房子都是有房契或者地契作为证明的,现代的房子都是有房产证证明的,这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房产证这个东西一般没有到紧急情况是不会拿出来的,除非过户抵押给别人换钱,这是穷途末路的做法。如今我们的肖先生的房子莫名其妙就被拿去抵押了贷款了,在农商银行贷款了50万,但是我们的肖先生却不知道这件事情。
肖先生这套房子是在11年前在原房主手上购买的,手续都齐全,房产证房子也过户到了肖先生手里,按道理这就是肖先生的私人财产了,没有肖先生的手续或者房产证是不可以拿去抵押贷款的。这事找到了房管局跟原房主袁先生,袁先生到房管局办事的时候,告诉自己名下还有一套房子,于是补办了房产证然后拿去贷了点款。这话说的自己名下有几套房子不清楚吗?这个袁先生摆明了是知道这可能是房管局的漏洞,加上自己现在缺钱,补办房产证去贷款填自己的漏洞。袁先生这种人明显属于欺诈,要不是肖先生打算转卖自己这套房子,不然还被蒙在鼓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13:35
房子卖了没有过户,那么你有证据证明这个房子你已经买下了,如果房主在私自把房子进行抵押,是属于违反规定的,应该进行处罚,还要对你进行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13:35
房子卖了没过户,房主又把房子抵押了,触犯刑法吗?我没听谁说买房子不过户的,你不过户,那房子他永远不属于你呀,你有啥证据?房主把房子卖给你了,房主把房子抵押了,人家手续是齐全的,犯不犯法?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不能听你片面这么一说,就给人家定罪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13:36
房屋抵押是需要房本的吧!如果还不上找的是房主也就是房本上的人!你说会有什么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