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和农村所合并超编人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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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7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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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4 16:35
拉长板凳、转非领导、提前退休、分流安置、鼓励转岗、自然消化。按照既定要求,全国各地的党政机关在3月底前均完成了改革。本次改革实行机构和编制限额管理,原则上不能超编、超岗、超职数,但由于机构的归并,人员岗位归拢实际上又不可避免。对于这部分超编人员,普遍采取以下方式处理:1、拉长板凳。对机构改革中涉改单位人员,按照方案要求一时难以安排的,采取暂时超编、超职数、超岗位过渡等措施解决,实行实名制管理,退一减一,在3-5年内消化完毕。2、转非领导。受领导职数*,对部分机构改革前担任领导职务,机构改革后没有办法安排担任领导职务的,保留原领导职务待遇,退二线。3、提前退休。对部分工龄满三十年或工龄满二十年距退休不足五年的,在在与本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本人申请允许提前退休。4、分流安置。结合本人意愿和组织意图,分流到其他单位安置。同时适当减少招录人员,如:机构改革中新设立的单位,在3到5年内需补充人员的,原则上从同类型单位的超编、超职数、超岗位安置人员中选调。5、鼓励转岗。对部分已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公人员,本人自愿转岗到其它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等允许聘任到相应岗位,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6、自然消化。行政机关工勤岗,因机构改革出现超编的,实行超编过渡,按照“只出不进,自然消化”的原则逐步消化。
超编人员是超出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的定额。机关、事业单位超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补充工作人员,造成实际工作人员数额多于编制限额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