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的专票增值税怎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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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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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0:11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扩大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试点范围,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您,知道如何纳税申报吗?别懵圈了,且让小编跟您一一道来。
*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的,可以通过**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已经选择自行开具的*小规模纳税人,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专用*哦) 。
同时也不要忘了你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优惠*。
申报填表说明
*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将所开具的*专用*所涉及的税款,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当期开具*专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案例分析
某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第一季度发生如下业务:
销售一批货物取得收入7.5万元(自行开具普票),出租不动产取得收入9.5万元(自行开具普票),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收入10万元(自行开具专票),且取得的收入均为不含税收入。如何填报纳税申报表呢?自开专票部份的收入应该填入在哪个栏次呢?
第一步文字分析:
◆销售一批货物取得收入属于(销售货物服务):适用3%的征收率,应填写至“货物及劳务”列本期数的第9栏“免税销售额”和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相应栏次中。(该纳税人销售货物的收入不超过9万元,因此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优惠*。)
◆出租不动产取得收入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销售服务:适用5%的征收率,应填写至“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本期数的第4栏“应征*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和第6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不含税销售额”相应栏次中。
◆提供信息技术报务取得收入属于销售服务:适用3%的征收率,且属于自开专票,应填写至“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本期数的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不含税销售额” 和第1栏“应征*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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