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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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3:33
具体有要交:*、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
个体工商户的征收方式一般分为查账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两种方式。
一般对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适用查账征收:即自行申报缴纳额,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后,再进行多退少补。
对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一般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即通过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营业额,来确定其应纳税额。
2018年11月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发布公告:除由集贸市场代征税款的个体工商户外,自2019年1月1日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但是对于不符合设置账簿标准的仍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那么双定个体户应该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呢?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
3、《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纳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
特别提醒: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规规定予以处理;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其定额。
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低于30万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7号)规定,《小规模*申报表》第11栏“未达起征点 销售额”,填写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带你(含支持小微企业免征**)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免税*的销售额。本栏次由个体工商户和 其他个人填写。
【注意】现在税局对个体户监管也愈加严格了。一旦工商、税务查到异常,会被纳入非正常户,列入黑名单,联合惩戒,信用降低......还要面临高额的罚款,不划算!所以说,建账、记账、报税一个不能少,希望能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