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18 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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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2:28
法律分析:1、旅客进站前应提前调出“健康码”配合查验,进站时佩戴好口罩、测量体温,并向工作人员出示有效的“健康码”绿码后方可进入车站。持“健康码”黄码或红码人员不得进入车站,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2、原有设立的绿色登记通道暂时停用。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乘客或其他不能熟练使用手机的乘客,可由同行家人按规定代为线上申报和生成“健康码”,由同行家人代为出示,也可彩色打印成纸质件携带备用(彩色打印的“健康码”须显示为绿码,且打印时间在7天有效期内)。
3、不能亮码的乘客,可请所在社区出具相关说明或出行证明,在进站时向工作人员展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