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14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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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23:48
法律分析: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规定,被拘留人在收拘时候或者收拘后有4种情形,拘留所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1、被拘留人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2、被拘留人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3、被拘留人生活不能自理的。
4、被拘留人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作出是否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并通知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