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财政票据有几种,适用范围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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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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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3 09:51
财政票据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一、 按票面资金性质分类
财政非税收入类票据:*非税收入类票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性基金票据、罚没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尽收眼底、*非税收入票据。各类*非税收入票据的适用范围如下:
1.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适用于经*省级*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2.*性基金票据。适用于*或按财政部批准的*性基金管理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相关*性基金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3.罚没票据。适用于执法机关,或者执法机关依法委托的代收机构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罚没财物时开具的凭证。
4.*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代行*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行
政权力,*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非税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二、按票据用途特点分类
可以分为通用票据和专用票据。前种是指能够满足一般*非税收入征收管理需要,具有通用性质的票据。后种是指通用票据不能满足*非税收入征收和管理需要,根据非税收入特点而设计的,具有特定式样的专用性票据。
三、按票面设置特点分类
可以分为定额票据和非定额票据两类。前者是指票面设置有固定数额、金额、使用时不需填写的财政票据。后者是指没有固定数额、金额、使用时需用票人人工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的财政票据。四、按财政票据的填开方式分类可以分为手写票据和机打票据两类。前者是指使用时由用票人根据有关规定用手工填写的财政票据。后者是指使用时由用票人根据有关规定按事先在计算机中设定的项目、标准,用计算机打印的财政票据。
四、其他财政票据
其他财政票据主要包括往来结算票据,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医疗票据、捐赠收据等财政票据。
1.往来结算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发生暂收暂付、代收代付及单位内部往来结算业务时开具的凭证。往来结算票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2.社会团体会费收据。是指经依法登记成立的向其个人和单位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3.医疗票据。适用于*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捐赠收据。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通缉接受捐赠时开具的凭证。其中,以*名以接受的非定向的货币捐赠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票据管理范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3 09:52
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财政票据分为非税收入类票据、结算类票据、其他财政票据三类,其中:
"非税收入类票据"有"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三种:"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结算类票据"只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一种,是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
"其他财政票据"有"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医疗收费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和"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四种。"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医疗收费票据"是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凭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凭证;"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是指收取除上述票据对应款项以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其他款项而使用的票据。
从票面金额表现形式和是否需要填开看,财政票据分为非定额和定额两种 "非定额财政票据" 一般设置存根、收据、记账三个联次(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设置回单、借方凭证、贷方凭证、收据、存根五个联次),票面印有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项目、标准、数量、金额、交款人、开票日期、联次及其用途、开票单位、开票人、复核人等;"定额财政票据" 一般设置存根联、收据两联,票面印有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金额、开票日期、联次及其用途等。
如上所述,每一种财政票据都有专门用途,一般从票据名称上就能区分。《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还规定,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财政票据;不得串用财政票据,不得将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按规定使用的,付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款项,财务部门不得报销。因此,印有《XX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者《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的"结算类票据"只能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使用,对外(指向企业)收取不予退还的费用,诸如环境治理费、林地林木补偿费等不能使用《XX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收到票据的单位因此发生的支出也不能在所得税前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