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24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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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9:34
“在庭审等辩护环节,受害者律师提供了一个细节,当时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造成受害人张利强的妻子、女儿、妻姐三人死亡,事故之后,当时交警为张利强推荐了一个律师,交警给出的理由是这个律师在处理交通事故方面比较有经验。问题是当时张利强已经请了律师,那个律师价格是2万元左右,但交警推荐的律师价格是4万多块钱,交警说如果不用这个律师,交通事故车辆不能在两天内保全,而且相关事故责任认定也不能迅速做出,因此受害人家属就聘用了交警推荐的这个律师。这个律师把案件放在了没有管辖权的湖滨区*,案件民事部分放在没有管辖权的湖滨区*审理,造成一个本应是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被一分为二,有违规处理行为。”(据中国广播网2012年4月23日河南"眼花"法官错判案再审 被告赔偿受害者家属15万报道)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9:35
为什么一定要找最好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9:35
我曾经在外地遇到追尾事故对方全责也是走的法律程序我就随便找了个律师就行主要是看事故处理的责任认定书看谁是全责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