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24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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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6:34
建议您或单位直接到社保部门咨询。
生育保险常见问答
⒈我市现行的生育保险文件有那些?如何查阅?
答:目前我市生育保险文件有《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市*第126号令)和《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91号文),均可以在成都劳动保障信息网查阅。
⒉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有什么条件?
答: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的;二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按规定连续不间断参保并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须满12个月后(不含补缴和生育当月);三自生育之日起90日内到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⒊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时限和注意事项?
答: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到医保局办理生育待遇支付手续,逾期未申报的按文件规定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单位参保的,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五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出具本单位非经营性收据后,在医保局账务部门办理转账手续。个体参保的,由本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⒋单位参保人员申领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需要什么手续?
答:单位经办人为女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须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⒌女个体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要什么手续?
答: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⒍女职工和女个体参保人员生育保险的标准是多少?
答:(一)生育津贴: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
⑴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
⑵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⑶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
⑷剖宫产增加15日;
⑸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二)生育医疗费包括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等费用。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
⑴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流产的3000元;
⑵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⑶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⑷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⑸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⒎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须提供那些材料?标准是多少?
答:一单位参保职工: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二个体参保人员: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标准: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
⒏申领计划生育手术费须提供那些材料?
答:一单位参保职工:手术费原始票据、病情证明、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
二个体参保人员:手术费原始票据、病情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三申报输精管吻合术、输卵管吻合术费用的,除需上述证明外,还需提供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证明。
⒐计划生育手术待遇标准是多少?
答: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45元;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46元;药物流产术127元(药流不全施行清宫增加47元);人工流产术85元(施行钳夹增加12元);中孕期引产366元[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引产增加50元];输精管结扎术150元;输卵管结扎术510元;输精管吻合术370元;输卵管吻合术400元。
⒑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要提供那些手续?
答: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住院费用原始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
二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住院费用原始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出院证、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⒒综合保险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并轨后生育的,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一应当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二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如合并后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满12个月后,在第13个月生育;三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到医保局办理生育待遇支付手续。
⒓对于3月31日前已生产且符合综合保险女职工生育补贴待遇及申领规定的参保人员,4月1日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是否按原综保标准报销生育补贴?在哪里办理?需要那些资料?
答:2011年3月31日以前生育,符合享受综合保险女职工生育补贴待遇及申领规定的,接续参加生育保险后,按原综保标准报销生育补贴;应到参保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支付手续;报销时须填写《成都市综合社会保险生育补贴待遇审批表》一式二份,并提供生育职工本人户口及身份证、计生部门制发的生育服务证或《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一孩通知单》、婴儿出生证、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出院证明、婚姻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⒔参加了综合保险的男职工,在他的综合保险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并轨后,其配偶生育且未参加社会保险,是否可以通过男方报销享受生育医疗费?
答:原参加了综合保险的男职工,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如合并后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满12个月后,其配偶在第13个月生育,且符合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可按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男职工配偶补贴。
⒕参加了生育保险且达到了报销条件,异地生育需要事先备案吗?
答:2011年4月1日后,在异地生育勿须在生育前备案。参加了成都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且达到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在异地社会保险定点医院生育可以报销,自生育之日起90日内到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待遇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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