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21 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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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8-21 09:04
行政赔偿去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时,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相关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已办结的国家赔偿案件确有错误,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12:37
法律分析:受理行政赔偿案件程序是:
(一)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
1、*法规处为我局机关行政赔偿案件的受理机构,负责对赔偿请求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2、请求赔偿应由请求人填写《行政赔偿申请登记表》。
(二)审查: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
(三)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承办部门应在一一个月内对赔偿请求提出予以赔偿或不予赔偿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报送*法规处审核。
(四)行政赔偿的执行: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