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22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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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5:39
情感是一种特殊的主观反映,其发生过程实际上是人脑对于事物价值特性的刺激与感受的生理过程,它与一般意义的刺激与感受生理过程的不同之处在于:刺激信号不是事物的物理或化学特性,而是事物的价值特性,具体地讲就是事物的“价值率高差”(即事物的价值率与主体的平均价值率之差)。这种刺激信号往往是一种抽象化的、复合型的关系信号,它既可以是复合的色彩、形状、体积、重量、声音、图象等物理化学信号,也可以是语言与文字所组成的第二信号系统,这些复合型信号代表着事物的价值特性,而不是代表着事物的某种物理化学特性。当事物的价值特性作用于或即将作用于人时,人脑将以一定的情感强度来感受它。
既然情感的产生过程是一种特殊的刺激与感受的生理过程,那么情感强度与事物的价值率高差的关系同样应该遵循“费希纳定律”,由此可得:
情感强度第一定律(即情感强度对数正比定律):情感强度与事物的价值率高差的对数成正比,即:
μ=Kmlog(1+ΔP) (1—23)
其中,Km为强度系数,ΔP为价值率高差,μ为情感强度。
不难发现:当情感强度很小时,情感强度与价值率高差近似地成正比;当情感强度很大时,情感强度与价值率高差的对数成正比;当价值率高差为0时,情感强度亦为0;当价值率高差趋近于-1时,情感强度趋近于负无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