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下有贷还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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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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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21:10
如果借贷人名下已经有公积金贷款,并且未还清的情况下是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如果已经还清,还属于第二次使用的话,是可以的。如果名下的贷款是属于商贷,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那么是还能用的。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一、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三、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四、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五、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21:11
如果您名下的的是商业贷款,是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则不可以再使用公积金做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21:11
1、如果借贷人名下已经有公积金贷款,并且未还清的情况下是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如果已经还清,还属于第二次使用的话,是可以的。
2、如果名下的贷款是属于商贷,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那么是还能用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21:12
好像需要贷款还完才能再贷款的,有同事就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