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兔走百人追之这个故事反应了法律的什么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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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7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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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1 11:42
意思:一只在野外的兔子,从人群中跑过就有很多人会去追逐,会想据为己有。但如果是一只兔子放在市场上出售,人们从旁边经过,却没有想把这只兔子占为已有的念头,并非他们不想得到兔子,而是这只兔子的所有权已经有所属。
出处:《吕氏春秋·慎势篇》
原文:今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一兔足为百人分也,由分未定也。分未定,尧且屈力,而况众人乎!积兔在市,行者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已定矣。分已定,人虽鄙不争。故治天下及国在乎定分而已矣。
译文:有一只兔子在野地里跑,有成百人在追捕,并不是一只兔子可以分给一百个人,而是因为所有权没有定下来的结果啊。所有权没有定下来,就是尧王这样的圣人也没有办法解决,何况是普罗大众呢!
成群的兔子堆积在市场上,行路的人都不去看它们一眼。这并不是人们不愿意得到兔子,而是由于这些兔子已经有主了。所有权已经确定,有的人虽然品性粗野也不去争抢了。所以治理天下和国家,就在于确定所有权的归属罢了。
慎到在《慎子》一书中表现出来的思想具有明显的道家和法家的特点。一方面,慎到主张因循自然,清静而治,所以,他说:“天道,因则大,化则细,因也者,因人之情也。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慎子·因循》)
意思是说,任其自然,则万物亨通,化而变之,物就不得其用了。自然界是这样,社会也是这样。他在《民杂》中说:“民杂处而各有所能,所能者不同,此民之情也。
大君者,太上也,兼畜下者也。下之所能不同,而皆上之用也。是以大君因民之能为资,尽包而畜之,无所去取焉。是故不设一方以求于人,故所求者无不足也。大君不择其下,故足。不择其下,则易为下矣。易为下则莫不容。莫不容故多下,多下之谓太上。”
“因民之能为资,尽包而畜之,无所去取”,这就是在治理百姓时也要因其所能,不要偏取,有所去取,这样才能富足。另一方面他又强调法和势。法就是法律、法规,势就是权势。这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势是前提,法是手段。
慎到认为:“大君任法而弗躬,则事断于法矣”(《慎子·君人》)。他明确地说过:“飞龙乘云,腾蛇游雾。云罢雾霁,而龙蛇与寅岂同矣,则失其所乘也。……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从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这是《韩非子·难势》中转引慎到的话。
龙蛇之所以腾空飞天,主要凭借云雾的威势,一旦云雾消失,龙蛇就与地上的蚯蚓一样,无所作为,原因在于失去了它们赖以飞腾的势。同样,没有了权势,聪明贤能如尧这样的君主连三个普通人也治理不了;而有了权势,昏聩平庸如桀这样的人却能使天下大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