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17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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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0:41
1、驾考中科目四考试没有预约次数*,考试没通过,可以继续考试,直到考试通过为止。
2、如果驾驶证被记12分,需学习并参加科目一的考试,而并非科目四的考试。考试没通过,继续学习,继续考试,直到考试通过恢复驾驶证正常使用为止。
*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39号令)第六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0:41
这个考试次数没有*,只要在规定的三年内考过即可。 根据*123号令 第三十二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追问我说的是科目四其它科目我都通过了,现在考科目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