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14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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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9 06:25
*税率从2018年5月1日起,由17%降到1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为完善*制度,现将调整*税率有关*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四、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五、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
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的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调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销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以出口*的开具日期为准。
六、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税率、扣除率、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演算法没有改变,税额还是不含税价×税率,只是现在用16%的税率。
希望帮助到你
税率变动,演算法不变。含税总额=不含税价×(1+16%),可抵扣税点也下降到16%
希望帮助到你。
你是生产企业的话,计算退税额适用免抵退法,以你给出的资讯,无法计算退税额。还要知道留抵税额等。
分录是这样做: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 出口退税)
收到退税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从2018.05.01开始,一般纳税人*税率从17%调整为16%。税法自然也会变更,如果考试,试题会注明时间,根据时点,来判定做题方向。
原来总价是销售价/1.17
现在总价是.销售价/1.16
含税单价1000,换算成不含税价1000/1.17=854.7
税率13%,则新的含税价为854.7*(1+13%)=965.8
不管税率怎么变化,只要把握住不含税价固定不变。
谁给补差呢?
两个税率都是一般纳税人的税率。
自己开具11%的**,取得17%的进项票,按照17%抵扣。
自己开具17%的**,取得11%的进项票,只能抵扣11%。
这种情况没有什么好办法的,只能多缴纳增值了,但可以卖价定高点,多交的税让对方出出来 。
按照*的设计原理来说,*是对增值部分征税,你说的很对。但还有一点,那就是*是价外税,即*不包含在价格中;*是生产经营者从购买方额外收取的,扣除购进时交给上一环节的税额,差额交给国家。再还有,*是由最终消费者承担的。
比如,你购买单价100元的货物(计算*是如果不额外提示含税单价或含税金额,都是不含税的),除了支付100元的货款以外,还需要支付17%17元的*款,共计支付117元,其中17元是国家的*。你再按照120元销售出去,除了收取120元的货款以外,还要收取120×17%=20.4元的*款,购买方需要支付140.4元。你挣了120-100=20元的差价,向国家缴纳*20.4-17=3.4元的*。
如果*税率由17%变为16%,你购进时支付货款100元,*款100×16%=16元,共计支出116元,其中16元是国家的*。你再按照120元销售出去,除了收取120元的货款以外,还要收取120×16%=19.2元的*款,购买方需要支付139.2元。你挣了120-100=20元的差价,向国家缴纳*19.2-16=3.2元的*。
按照上述相比,最终购买方少支付了140.4-139.2=1.2元,下降幅度达1.2÷139.2≈0.85%,但是你仍然挣的是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