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14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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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6 12:59
法律分析:1、在当事人属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或者灵活就业人员的,可以在当地以个人的名义参加社保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三险,个人不能参保;
2、当事人在当地实现就业后,可以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保,此时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无关;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补贴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