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15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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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06:26
法律分析: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的内容有:1、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验收报告;2、若在自检的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且在整改完成后提交竣工报告;3、施工单位需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