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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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2 12:58
法律分析:如果债务人只是没有偿还能力是不用坐牢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一般会被强制执行其名下的财产以及列入失信人名单。确无可执行财产,*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但是如果有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财产,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