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3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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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14:03
法律分析:现乡镇国土所归自然资源局管。原本乡镇国土所归国土资源局,国土所隶属国土资源局,为国土局上划单位,归国土局直管,乡镇监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