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1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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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4:53
劳荣枝案在之所以如此受关注,主要原因一是类此恶性系列犯罪近一、二十年少了,二是网络平台发达,信息传播速度空前,若论二十多年前九十年代的犯罪,那时的“悍匪”、“狂魔”、“杀人狂”,一宗案子就杀害几十人、上百人的不算少,法子英、劳荣枝和他们比起来,只能是小打小闹,自愧不如,所以,一说她的犯罪,动辄冠以“恶魔”、“蛇蝎女人”,似乎过了吧!
有关杀人魔王劳荣枝的罪行,的确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王,身背七条人命的血债,惊天动地,血债累累,罪大恶极,证据确凿,还想在法律面前狡辩诋赖,这是痴心妄想,白日做梦!凭心而论,我觉得劳荣枝该死,毕竟7条人命,逃亡20年,罪孽深重,不死天理难平,对一审*判决很赞成,但个人情绪不等于法律,如今二审正在进行,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无论怎样判决都合理。
另外,这个案子之所以一波三折,肯定有其复杂之处,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司法的公平、公正以及谨慎。我们应该理性看待,定一个人死罪,绝不是简单的一句话的事,事过境迁。20年前的案子放到今天来审理,证据是关键,杀人凶犯法子英20多年前已伏法,很多证据死无对证,如果就目前证据来看,小木匠的死跟劳荣枝一点儿关系也没有,还有最后一个殷姓死者似乎跟她也不太搭界,其他的都是依据当事人或证人供述的,劳荣枝不承认故意杀人从法理上也说的过去,况且法子英死后,她逃亡20年内未曾犯罪,事实摆在那里,法律会不会解这个结,否则,何谈依法治国?
总结:对于这样一个罪大恶极的杀人恶魔,还想逃脱最终死刑的命运?真是岂有此理。法律是正义的,杀人偿命,无可非议,等待她的判决就是法律的严惩!她死有余辜!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4:54
1998年劳荣枝和法子英逃窜到了江苏常州,他们将手中的钱花完以后就继续沿用之前的方法共谋分工。劳荣枝继续去娱乐场所从事陪酒等服务工作,然后从客户中找出比较有钱的对象。所以不久后在娱乐场所出手阔绰的刘某就成为了劳荣枝的猎物。成功将刘某骗到了事先准备好的出租房以后,法子英直接用小刀刺了刘某胸口一下,然后和劳荣枝一起将刘某给绑在了椅子上。据刘某透露,当时劳荣枝和法子英绑他的过程中几乎没有任何交流,但是两人却配合得非常十分默契!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4:54
很多细节都让人细思极恐,劳荣枝一直说自己连鸡鸭都不杀,但是根据调查,当初被害者殷某并不是劳荣枝的相好所杀,据推定,殷某应该是劳荣枝所害。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4:55
劳荣枝化身*小姐去吸引有钱人,把有钱人带到家中。他们的作案手段是非常骇人听闻的,特别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