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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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11:24
入团志愿书丢失应当由入团单位予以补办,必要时应当开具遗失证明。若题主是在初中或高中时期入团的,则要找初中或高中的团委补办入团志愿书。
如入团单位不予补办,应当及时联系入团单位所在地的团市(县)委组织部,由团的领导机关协助办理相关材料。
入团志愿书补办流程:
一、到学校或团区委领取空白入团志愿书,填写个人信息及入团志愿。
二、入团介绍人为入团时所在班级的团支书、组织委员,让他们填表并签字。
三、在“支部大会决议”处加盖入团时所在学校的团委章,在“上级机关审批意见”处加盖学校所在镇街团委章。
填写《入团志愿书》须使用钢笔、签字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字迹要清晰、工整。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表内所有栏目必须填写,确无内容填写时,应注明“无”。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入团志愿书》是团员的档案材料,由档 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未建立人事档案的,学生团员的《入团志愿书》由学校团委建立团员档案并进行管理;其他团员的由街道、乡镇团组织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