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3个月,没有续签,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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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28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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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2 18:29
可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双方同意续约的,用人单位在终止之日一个月之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之日起的次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停止支付双倍工资。
当劳动合同到期限后,单位不愿意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但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2 18:29
为期3个月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但继续工作,双方形成新的劳动关系,公司应当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二倍的工资。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地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也把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足见国家对社会保险的高度重视。
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公司的义务,无权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