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怎么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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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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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0:49
商标是怎么产生的呢?
在爱德华三世(1327-1376)期间,英国法律规定:船舶遭遇意外而货物被冲上海滩且没有一个幸存者的情况下,失事的船舶(Wreck)以及货物是属于国王(国家)的。除非,能够通过货物上的标志辨认出所有权人,所有权人可以通过普通法*请求返还财产。1353 年,英国*为了推动航海运输,更好维护商人的利益,以立法形式规定商人的货物在运输途中如出现了上述意外,可以通过货品上的标记提出返还财产的要求,而不用到*去提起诉讼。
证明商标起源于,爱德华四世期间(1442 年-1483 年)的一个法案就规定,布料生产者必须在其生产的棉绒衣服的边角上加盖印章(seal)。这种强制性的使用,使得这种类型的标记如同一种“*标记”(police marks),如果出现他人假冒或者生产者自身的手艺缺陷则可能构成一种“*罪行”(police offence),受到严厉的惩罚。
以金银饰品行业为例。在 13、14 世纪,金银饰品都是由合金制成的,一般百姓很难判断其纯度。为规范市场生产和保护消费者利益,1300 年英国*首次立法规定:只准金匠公会的会员从事金饰行业,所有金饰制品在销售前必须送到行会的地方分馆中检验、标记。通过检测的制品上注有两种标记:其一,制造者的个人标记;其二,国王的标记,即一颗带着皇冠的豹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0:49
商标是将某商品或服务标明是某具体个人或企业所生产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标志。商标的起源可追溯到古代,当时工匠们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随着岁月迁流,这些标记演变成为今天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这一制度帮助消费者识别和购买某产品或服务,因为由产品或服务上特有的商标所标示的该产品或服务的性质和质量符合他们的需求。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0:50
一、商标的起源
商标起源于原始部落或个人信仰的象征符号,例如古人曾用圆形表示宇宙的无限。在法国南部山洞中发现的原始人壁画可上溯到公元前一万年,绘画的主题是一些具有强烈符号特征的动物,专家们认为这些可以被看*类日后设计商标、标志的动机。
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用三角形作为象征智慧的符号,而随后的*教则用三角形表示圣父、圣子、圣灵的三位一体。
古埃及、巴比伦、印度、希腊、古罗马等文明古国,在很久以前都在各种陶器、金属器具和手工制品上使用各种标记,以便于官方征税,或用于作坊主与工匠之间记帐,这是商标的萌芽。
13世纪时,欧洲*盛行各种行会,并要求在商品上打上行会认可的标记,从而起到区分生产者的作用,这已经具备了现代商标内涵。
当人类在运用符号上逐渐从精神象征走向功利性标记,当这种符号与商品概念结合起来时,“商标”就出现了。
1262年,意大利人在他们制造的纸张上采用了水纹(Watermark)作为产品标志,水纹标志设计甚至成为当时造纸技术人员的一个重要的工作内容。
19世纪,现代意义上的商标制度在欧洲各国相继建立,法国1804年颁布法典,第一次肯定了商标权受保护,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起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
二、传统商标与现代商标
在现代企业和大众传播形成之前,人类更多是借助商标界定产品归属、区隔其质量优劣或传达某种单一、朴素的意念。从宝洁和奔驰的例子即可见一斑。
1851年,美国宝洁(P&G)创建人威廉·宝特发现负责运货的工人总是在宝洁产品货箱上画星星月亮等记号以区别于别家的货物,由此宝洁公司在1882年形成了以月亮和星星为题材的商标,并将星星定为13颗,寓示当时13个州。
1886年左右,奔驰公司创始人戴姆勒在写给妻子的明信片上画了一颗“三角星”来标示工厂的位置,并说:“总有一天,这颗星将会灿烂辉煌地在我们工厂升起。”这颗星后经设计师整合,1909年开始成为了奔驰商标,1916年加上外面的圆圈,1921年起用作车头标志。
和宝洁、奔驰一样,壳牌、雪铁龙等很多大企业的著名商标都出自企业创始人的想法,由于个人色彩较浓,这些商标往往是图案性的,装饰性很强,而且往往较为复杂。随着企业的迅速成长,这些商标一方面广为流传,一方面渐渐显露其局限,这也就形成了欧美CI史上非常有趣的一道风景――当家族企业的新一代领导人上台时,就开始实施从产品商标到企业标志的演变,AEG是早期的范例,CI史上后继的著名范例意大利Olivitti公司和美国IBM的CI故事也都如此。这时的设计对象不再是产品而是生产这些产品的组织,设计的作业者也从非专业人员过渡到专业设计师,设计目标从单纯的产品界定发展为企业形象的传达。从另一个角度讲,人类在运用符号上由繁复走向简单,由古典走向现代,由单一的传达走向综合的识别。
如果从组织标志的角度来说,欧洲从公元11世纪发展起来的纹章设计对世袭家族形象作了严格而系统的探索,这在某种程度上与CI有共通之处,但其设计目标并非社会性传达和沟通,而仅侧重于组织本体,所以和商标一样,虽然都是人类运用视觉符号界定自我、传达信息的行为,但还未达到统一化设计、系统化构建、标准化实施、社会化传播,而这些构成CI的要素,只有等到二十世纪的土壤中才能萌发。同样道理,有些学者将CI鼻祖追溯到公元5世纪产生的佛教,因为它有一套较为完整的宗教组织形象塑造模式,还有些学者认为自古以来军队就在贯彻和运用CI思想,这些说法都忽视了上述综合性CI要义。
如果从符号特征讨论商标与标志的分岭也可以有所启发,有的学者认为,CI作为一种特定的符号系统具有美学与社会的双重规则,并聚合了艺术与识别的双重内涵,从而使得这种符号系统在传达信息、达成认知上的作用较之以往单一符号具有更大的优越性与冲击力。也可以说,CI符号系统是人类符号发展史中一个新的阶段的产物。
虽然AEG的实践只能算是CI的萌芽,但它是由现代设计师,按照系统化、标准化的现代主义设计思想,在一个具有世界影响的大型企业所进行的完整的设计实践,即便不如1940年代意大利Olivetti公司的CI活动更具文化属性,但也足以彪柄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