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5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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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0:55
“色愈恭,礼愈至,不敢出一言以复”的意思是:(有时候遇到他大声斥责,)脸色更加恭敬,礼节更加周到,不敢说一句话来回复(他)。
愈:越;越发;更加。
恭:恭敬;谦逊有礼貌。
礼:礼节。
至:形容事物的尽善尽美。
送东阳马生序
《送东阳马生序》是明初宋濂送给他的同乡浙江东阳县青年马君则的文章。在这篇赠言里,作者叙述个人早年虚心求教和勤苦学习的经历,勉励青年人珍惜良好的读书环境,专心治学。文中生动而具体地描述了自己借书求师之难,饥寒奔走之苦,并与太学生优越的条件加以对比,有力地说明学业能否有所成就,主要在于主观努力,不在天资的高下和条件的优劣,这种认识在今天仍有借鉴意义。
白话译文
我年幼时就爱学习。因为家中贫穷,无法得到书来看,常向藏书的人家求借,亲手抄录,约定日期送还。天气酷寒时,砚池中的水冻成了坚冰,手指不能屈伸,我仍不放松读书。抄写完后,赶快送还人家,不敢稍稍超过约定的期限。因此人们大多肯将书借给我,我因而能够看各种各样的书。已经成年之后,更加仰慕圣贤的学说,又苦于不能与学识渊博的老师和名人交往,曾快步走(跑)到百里之外,手拿着经书向同乡前辈求教。前辈德高望重,门人学生挤满了他的房间,他的言辞和态度从未稍有委婉。我站着陪侍在他左右,提出疑难,询问道理,低身侧耳向他请教;有时遭到他的训斥,表情更为恭敬,礼貌更为周到,不敢答复一句话;等到他高兴时,就又向他请教。所以我虽然愚钝,最终还是得到不少教益。
当我寻师时,背着书箱,把鞋后帮踩在脚后跟下,行走在深山大谷之中,严冬寒风凛冽,大雪深达几尺,脚和皮肤受冻裂开都不知道。到学舍后,四肢僵硬不能动弹,仆人给我灌下热水,用被子围盖身上,过了很久才暖和过来。住在旅馆,我每天吃两顿饭,没有新鲜肥嫩的美味享受。同学舍的求学者都穿着锦绣衣服,戴着有红色帽带、饰有珍宝的帽子,腰间挂着白玉环,左边佩戴着刀,右边备有香囊,光彩鲜明,如同神人;我却穿着旧棉袍、破衣服处于他们之间,毫无羡慕的意思。因为心中有足以使自己高兴的事,并不觉得吃穿的享受不如人家。我的勤劳和艰辛大概就是这样。
如今我虽已年老,没有什么成就,但所幸还得以置身于君子的行列中,承受着天子的恩宠荣耀,追随在公卿之后,每天陪侍着皇上,听候询问,天底下也不适当地称颂自己的姓名,更何况才能超过我的人呢?如今的学生们在太学中学习,朝廷每天供给膳食,父母每年都赠给冬天的皮衣和夏天的葛衣,没有冻饿的忧虑了;坐在大厦之下诵读经书,没有奔走的劳苦了;有司业和博士当他们的老师,没有询问而不告诉,求教而无所收获的了;凡是所应该具备的书籍,都集中在这里,不必再像我这样用手抄录,从别人处借来然后才能看到了。他们中如果学业有所不精通,品德有所未养成的,如果不是天赋、资质低下,就是用心不如我这样专一,难道可以说是别人的过错吗!
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中已学习二年了,同辈人很称赞他的德行。我到京师朝见皇帝时,马生以同乡晚辈的身份拜见我,写了一封长信作为礼物,文辞很顺畅通达,同他论辩,言语温和而态度谦恭。他自己说少年时对于学习很用心、刻苦,这可以称作善于学习者吧!他将要回家拜见父母双亲,我特地将自己治学的艰难告诉他。如果说我勉励同乡努力学习,则是我的志意;如果诋毁我夸耀自己遭遇之好而在同乡前骄傲,难道是了解我吗?
创作背景
明洪武十一年(1378),宋濂告老还乡的第二年,应诏从家乡浦江(浙江省浦江县)到应天(今江苏南京)去朝见同乡晚辈马君则前来拜访,宋濂写了这篇序,介绍自己的学习经历和学习态度,勉励他人勤奋学习,成为朱元璋时,正在太学读书的同德才兼备的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https://ke.baidu.com/item/送东阳马生序/9473185?fr=aladd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