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2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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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3:58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工伤职工亲属申请先行支付除按相关待遇填报相关表格,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外,还需填报《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审批表》,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工伤职工亲属的承诺还款协议,依据下列情形还应分别提供如下资料送达市社保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窗口。
涉及第三人责任申请先行支付的,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工伤职工或近亲属申请先行支付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先行支付的情况材料;
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先行支付书面申请资料;
人民*出具的民事判决书等材料;
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供的第三人不予支付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承诺书;
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申请先行支付,需提供以下材料:
先行支付书面申请资料;
认定工伤决定书;
社会保险登记证、还欠协议;
申请人的承诺书;
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待遇,工伤职工或近亲属申请先行支付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申请人的承诺书;
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证明材料;
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先行支付书面申请资料;
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3:58
法律人士介绍,首先,申请先行支付的条件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社会保险法》第42条的上述规定;另一种是该法第41条规定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