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3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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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0:08
我认为这种规定是非常有必要的。这种规定的制定,也是对医师参与公共场所救治会面临的一些可能的情况的保护,避免了他们遇到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也是鼓励医师参与公共场所的救治。
遇到突发情况需要专业医师伸出援手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突发的紧急情况。比如是突发性的火灾,爆炸,又或者是人的突发性疾病。这种情况下,伤者就需要专业的人士来帮助。
虽然我们会第一时间联系到120,但是对于这些伤者来说,能够早得到救治一分钟,就像是和生命在赛跑一样。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倡导全民都要掌握一定的急救知识。
所以很多时候,如果身旁刚好有专业的医师,对于伤者来说都是不幸中的万幸。医生本就是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的,所以对于他们来说,看到伤者,第一时间一定会是主动地对其进行救治。
让很多医师不敢上前救治的原因不过,还是有很多医师,在公共场所自愿进行救治的时候遇到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其中最大的麻烦就是被伤者家属怀疑其专业性。一般这种自愿救治,医师都是在个人时间里,紧急情况下也并不能及时地证明自己的身份。但是有些伤者的情况的确很严重,即使已经紧急救治,依旧不能挽救生命。这种情况下,伤者家属就会怀疑到是参与救治的医师不专业,进而将责任推卸到医师身上。
这种情况在社会中并不是没有发生过。因此也就造成了很多的医师遇到这种情况,不敢上前参与这种急救。当然,这也是人之常情,而且又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了他们一定要参与救治。
新规定保护医师参与救治无后顾之忧这种新规定的出台,有理有据地避免了专业医师参与公共场所救治的时候会遇到的这种麻烦。
我们都知道,医师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在这种突发情况下,专业的医师能够第一时间地参与到救治当中,我们就要认可他们的专业知识,也要相信他们一定比我们这些没有专业急救知识的人要强。
对于他们的信任和保护,也是对于突发情况中伤者的生命的一种保障。有了这些专业医师的救治,相信一定会有伤者因此而得救。
结语对于医师参与公共场所的急救的免责规定,我认为是对医师最大的保护,也是给他们的底气。
不管从医师还是从伤者的角度来说,这个规定都是有必要存在的。也希望在这种规定的保护下,医师们能够在公共场所遇到紧急情况下,毫无后顾之忧地参与进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0:09
我认为这种规定是非常必要的,一来是保护医师的安全,让医师在救治病人时没有后顾之忧,二来是给伤患一个机会,让更多的医师愿意参与到伤患的救治当中。医患关系是一个存在已久的话题,在医院设备齐全的情况下,依然有可能救治失败。在公共场所缺少设备的情况下,医生就更害怕会出现医患纠纷了。
医生最害怕的并不是遇到疑难杂症的病人,而是害怕在自己尽力救治之后依然会遇到不能理解自己的患者或患者家属。有时候医生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去救治患者,但是结果并不一定能如意。这就导致了医患关系的紧张,最终导致医生对重症病人的治疗为手畏脚。
在自媒体网络发达的今天,我们经常可以在网上看到,医生在公共场所救治病人的事情。其实这些医生都是冒着非常大的风险去做这件事情的,因为在公共场所医疗环境并不是很好,医疗设备器械都不是非常齐全,只能靠医生的经验来做出急救的措施,稍不小心就会引来医患矛盾。
一、医师自愿参与公共场所救治免责规定,是在保护医师的安全。医生在公共场所遇到需要救治的病患时,大多都会秉承着医生救死扶伤的原则去参与到救治当中。但是在公共场所的医生基本上都不会带上他们常用的医疗器械,只能依靠自己的医疗经验去判断病患所处的状态,然后做出应急措施,这是有一定风险的。
现实中就发生过医生在公共场所紧急的帮病患作出急救措施之后,病患依然没有得到好转,最后造成病患家属大闹医院的事情。如果当时就有了医师自愿参与公共场所救治免责的规定,那么就可以用法条来直接避免家属大闹医院的事情了。
西安有一个非常有名的老中医,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带上一包针灸用的银针,他也经常在公共场所给需要救治的病患扎针,而且很少遇到病患和老中医闹矛盾的情况。当然中医在这里是比较特殊的,因为中医不需要太多的器械,但现在大多数医生更偏向于西医,所以这个条例非常重要。
二、医师自愿参与公共场所救治免责规定,是在给病患一个机会。医生大多数都是愿意在医院,在公共场所,在任何地方,在任何情况下,去救治需要自己治疗的病患的。因为成为医生的那一刻,救死扶伤已经永远地刻在了他们的灵魂当中。但是,当被病患反咬一口的事情发生的多了以后,医生内心的坚持也会动摇。
而现在有了医师自愿参与公共场所救治免责的规定之后,医生就不用再担心被患者反咬一口的事情发生了,因为有法律的保护自己。所有的医生在公共场所,都可以放下心中的包袱去全心全意,尽全力去救治需要自己帮助的病患了。
当医生没有顾虑地投入到救治当中,在公共场所突然发病的病患,也有了被救治的机会。不会再出现医生害怕发生医患纠纷,而放弃在公共场所给病人治疗的情况。这种保障医生权益的规定,可以让更多的医生投入到公共场所救治患者的事业当中,也可以让更多的患者在公共场所接受到治疗。
我们在网络上所看到的大多都是积极向上的故事,医生在公共场所救治了病人之后,都会得到病人的感激,得到病人家属的感激。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就算人们的道德教育和素质都有提高,也不影响由法律来约束人们行为规范。
毕竟世界上的事情谁也说不准,总有医生害怕出现1/10000的情况,也总有病人没有一点点道德底线。所以,提前给公共场所救治患者的行为一个安全的保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不管什么事情,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就是有必要的。
这个条例的出现,也可以大大减少医患关系紧张的情况。因为在公共场所救治患者免责的条例出现之后,会有更多的医生愿意参与到公共场所救治患者的行为当中。网络上就会有更多的正能量的视频,正能量的事件,在这个社会当中传播。
四、结语不管有没有这个条例出现,我也相信作为医生的人,都会在公共场所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而被帮助的人当中也有极大一部分是会抱着感恩的心去对待救助自己的医生的。愿这些人都能平安一生,愿这个免责条例永远都不会被拿出来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0:09
医护人员也就是普通人,不要把这个群体神话了。以为可以靠一口仙气活着,不救是本分,救是情分,和搀扶老人一样,谁敢。
前段时间看到一个新闻,医生高铁救人被索医师证, 在我们桌面下或私下的人的情感来谈论, 当爱心或义举受到别人怀疑和质问时, 当然愤慨,心寒。因为我注重眼前爱心奉献, 不是背后会造成的后果,对结果是模糊的。
当我们把他放到桌面上来讲, 首先想到的是会因此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那不光是爱心与情感, 就会牵扯到承担法律和责任, 所以当有人对病人实施施救过程中, 有人质疑医生是否具备专业知识,正确规范操作,是否具备医生的资格等等一连串的问题也是正常的。
桌面上和桌面下是永远一个整体的矛盾体, 现实中我们只能在互相协调中去正确看待, 任何一个观点的过激都会导致事物发展方向偏离, 不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如果高铁上医生在施救病人时, 一旦失手造成病人病情升级或死亡, 作为救治医生当然有不可推卸责任。任何工作中有失误的难免的,但是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为岗位精益求精去尽力,尽心,尽责。
当医生在救治过程中由于不够严谨或一时疏忽导致失手,可以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来定责, 或减轻责任或免除责任。当高铁上的医生在施救病人时, 如果是由于医生没有取得医生从业资格,也不专业,只是实习生, 操作不正确导致病人病情恶化或死亡, 那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有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也会受到人们的谴责。为此,有些事情的爱心奉献或义举不是人人都可以去做的, 不是可以得到人人赞赏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0:10
有必要,很有必要,要不谁敢出手相救?救活了是应当地,没活都是医生的事,这官司可能来了!救人时,还得担心被救者事后追究责任,所以如果没有法律保障,不要去救死扶伤,因为那要承担责任的!一当有无事生非者,不得不防!即使这样,还是无论在飞机上,还是高铁上,遇到类似问题,也还是义无反顾的前去施救!没法子,所以法律免责确实是十分必要的,这对医务人员是一个鼓励!在缺乏医疗仪器检查时,谁也不能保证病人究竟是啥情况,只能凭借经验施救。所以不敢保证一定是最好的措施!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0:10
我认为这种规定是非常有必要的。这种规定的制定,也是对医师参与公共场所救治会面临的一些可能的情况的保护,避免了他们遇到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也是鼓励医师参与公共场所的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