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关于车位的规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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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6:55
物权法关于车位的规定:
1、关于车位的归属问题,一般来说是全体业主所有;
2、关于车位的用途,首先是要满足全体业主的需要;
3、关于车位的划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6:55
物权法关于车位的规定:
1、关于车位的归属问题,一般来说是全体业主所有;
2、关于车位的用途,首先是要满足全体业主的需要;
3、关于车位的划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