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17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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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2:01
现行补贴*的问题国家对粮食的补贴资金主要有国家储备粮收购资金贴息、仓储费、各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执行保护价收购农民粮食的收购资金贴息、超储补贴、地方储备粮的利息及费用等,其中以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的资金利息费用补贴和国家储备粮油费息补贴占大头。实行商品粮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是必要的,但随着粮食的供求和消费发生变化,过高程度的粮价保护,不仅使有限的粮食仓容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而且也使各级财政(特别是*财政和产区财政)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我国现行的粮食价格体系是由国家定购价(保护价)和市场价两部分构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垄断了粮食的一级收购市场,他们因仓容不足而无法严格执行敞开收购*,因各种费息补贴不到位而不愿积极收购农民交售的粮食,因市场销售不畅更不愿收购那些一般品种的粮食,结果农民种粮收益进一步下降。价格保护作为一种权宜之计,在短期内发挥了作用,但长期使用效果不佳。我国粮食储备体系的建立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平抑市场粮价、调节供求平衡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两年粮食减产,国家抛售储备粮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但是,我们按保护价实行吞吐,不符合世贸组织按市场价实行吞吐的要求,需要调整,而且吞吐的方式是通过计划分解下去,其对市场价格的调节作用和对供求关系的调节作用也势必大打折扣。粮食补贴*的改革与完善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的粮食补贴*应当受到农业框架协议规定的约束,同时也应充分利用“绿箱*”。在现阶段用好粮食补贴*,实现粮食的供求平衡,就成为解决我国粮食安全问题,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之一,为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确定粮食补贴*及分配方法:补贴对象:以稻谷、小麦、玉米三大主导品种为补贴对象。补贴数量:分品种、分区域分解到粮食产区,建立紧密型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用以满足*和地方储备粮吞吐轮换、外贸进出口、商品粮贸易的需求。补贴途径:通过建立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由中储粮公司或龙头企业与商品粮生产基地签订种植订单。根据订单所确定的商品粮品种、数量进行补贴,国家可通过农业开发项目和专项拨款等形式对商品粮生产基地进行补贴。补贴项目以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农业协议规则 为标准,直接或间接地补给粮食生产者。保证措施搞好区划布局,加快大宗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的步伐。加大对国家商品粮基地农田水利基本设施投资,国家可通过建设商品粮生产基地项目形式变粮食*性补贴为资金支持。加快粮食新品种的引进、开发、推广力度。要重点进行科研开发,提升我国粮食种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国家或委托代理部门可通过免收种子款,无偿提供技术服务等形式补贴给粮农。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力度,加快农业科技服务*改革步伐,充分调动各级农技人员特别是乡站农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打破粮食生产与流通相分离的管理*,从*上解决生产与流通相脱节的问题。加快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步伐,同时提倡和鼓励粮食流通主体多样化,实现粮食经营的市场化、国际化。国家要有针对性地对粮食流通、加工龙头企业进行有效*支持和资金扶持。以商品粮生产基地为纽带,积极引导并大力发展农民自己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粮食产业化与合作制有机结合起来。